【推荐】工作方案汇总6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为推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控制学生流失,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巩固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全校学生流失率控制在2%以内为目标,以 “防厌控辍”工作为重点,以责任管理、制度管理为手段,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控流”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责任性原则,即继续实行“控流”工作包保责任制。
2、评价性原则,即对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平时的“控流”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年终进行终结性评价。并对“控流”工作的先进者给予表彰。
三、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3月份的“控流”活动月工作。
1、开展“控流”活动月活动,突出“依法控辍,加大宣传” 控流工作的主题,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2、 各班要根据本校、本班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有关活动并进行总结交流。
3、本学期,我校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正式投入使用,条件优越,费用低廉,管理严格。加大对我校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的宣传力度,招进学生,留住学生。
(二)、抓好扶贫助学工作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扶困助学活动。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食、宿补助或食、宿免费。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的贫困而辍学。
(三)、重视家访
突出教师家访的作用。学校相关领导要和班主任一同深入每个流失生家中,了解学生的家庭条件和流生原因,耐心地做好流失生家长和流失生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宣传工作要注重实效,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学生上学面临的困难和家长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放心、诚心地支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学业,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四)、做好常规管理工作。
1、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旷课达到三天,班主任须向学校递交学生旷课报告单并家访。学生旷课一周,经动员仍不能返校,则由学校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做出相应的措施。
2、加强责任落实。学校的“控流”工作,校长要亲自抓,具体部署,强化落实。使学校的领导及全体教师,人人都有具体的工作责任,并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防厌控辍措施
1、加大对我校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的宣传,特别是我校刚投入使用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的宣传力度。学校各部门领导、各班主任、各科任课教师都要提高对控制“流失生”的思想认识,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控制学生的流失。
2、各班级对学生出勤实行上下午两次点名制,有事有病实行请假手续。若学生未经请假三天之内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必须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尔后家访,搞清原因,动员其返校上课。
3、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学校将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其生活困难,促使其完成学业。
4、若因天灾人祸造成学生退学,学校将开展“献爱心,捐资助学”活动,保证其完成学业。
5、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偏爱成绩好的学生,不歧视差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更要加倍关心爱护,定期谈话、多作思想工作,多加心理障碍疏导,多加表扬鼓励。
6、对学困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讽刺挖苦。要找出其特长,培养学习兴趣,及时进行辅导。今后,若因这方面造成学生流失,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修养,通过组织学习、自学、上网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和品德修养,形成教师个人魅力,吸引学生留校学习。
8、凡是家长不支持子女上学、有关单位招收童工等原因造成的流失,学校查明后,将向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当地政府责令其家长或有关单位送学生复学。
20xx年3月1日
工作方案 篇2为了实现“科研兴教,依法治教”的策略,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切实控制我校学生辍学,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辍学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
二、工作指标
在本学期中,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100%,并且要求各校校长、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正强
副组长:王开建 彭龙友 李旭辉
成 员:兰乾波 王朝鸿 陈 欣 舒远生 陆小军
张 强 吴 萍 张发金 蔡碧波 舒中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小学,由王开建任办公室主任,舒远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建立“校长包全校,中层领导包村,教师包学生”的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生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领导包村具体分工如下:略
xx小学各班级组成动员学生入学小组:略
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学校与老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各班级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每班要确立几名思想、学习等诸方面相对落后有可能辍学的学生为重点生,并建立起重点生档案,做到及时家访和面谈,开学初要全员出动对重点生家庭全访一次,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重点访,以达到本班学生辍学率为0的目的。
四、主要工作措施
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包人到村,奖惩分明。 具体要求是:
(一)依法控辍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各学校2月26日至3月30日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活动月”活动,活动做出实效,让家长和学生的知晓率逐年提高,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3.各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制度及措施,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此处隐藏5264个字……;县禁毒办要严格按照有关帮教对象脱毒认定的规定,规范脱毒认定工作,降低脱毒对象的复吸率。四是帮教安置点的建设;根据市禁毒委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帮教安置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率。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县“双禁”工作督导组的作用,按照分片负责、定期汇报的工作原则,组织各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突击督查等形式的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有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依据本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实施创建活动。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县的创建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县禁毒委每年制订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组织对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同时要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且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成效特别显著,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可推荐到温州市禁毒委,评选市级先进。凡创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人财物不到位,造成毒情发展蔓延的地区,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附:不合格单位的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1领导不重视,禁毒保障不力,影响禁毒工作开展的;
2新增吸毒人员比近3年平均数大幅度增加;或出现在校生吸毒的;或保无毒的地区新滋生吸毒人员的;
3帮教措施不落实,年度总体尿检率不到65的;或者年度复吸毒人数超过本地籍实有吸毒人数30的,且复吸毒人数在15人以上的;或者毒情较轻的地区复吸毒人数比上一年度大幅增加的;
4基层公安机关均未完成上级下达的缉毒打击指标的60的;
5年度铲除xx原植物累计20xx株以上的,或者发生3起以上的非法种毒案件的,或者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办后查获非法种毒案件的,或保无毒的地区出现500株以上非法种毒案件的;
6年度发生制毒和大宗贩毒案件的;
备注:此标准针对乡镇,上述出现的“以上”均含本数。
工作方案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农工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农工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县区域内所有国有、集体、自办农工贸市场,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县商务局是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农工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经费纳入县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工商、税务、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建设规划、发改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对农工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市场建设管理
第四条农工贸市场的建设纳入全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制定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根据市场发展和全县市场建设整体规划要求确需新建市场的,应先向县商务局申请。根据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县市场服务中心会同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新建市场的选址工作,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修建。
第六条市场建设过程中,县建设规划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市场服务中心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完备。
第七条新建市场竣工后,县市场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与开发商搞好新建市场移交工作,以利市场管理、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八条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许可证、合格证;市场内固定门面、摊位的经营业主,应悬挂证照合法经营。
第九条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统一划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超越门面、摊位红线经营,更不准圈占市场内消防通道、人行过道。对堵塞消防通道的,依照《消防法》的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经营业主,县市场服务中心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全县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根据市场产权性质的不同,县市场服务中心分别实施以下管理:
(一)产权属于国有和以国有产权为主的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主办或领办,行使经营管理的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县城区集体产权的市场,可以由县市场服务中心代管,由产权持有者与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县市场服务中心派驻管理人员进入市场行使经营管理职能。
(三)产权属于个体的市场及乡镇(区)集贸市场,县市场服务中心对其履行经营管理职能,特别是消防、治安、卫生、计生以及其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情况要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市场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治安、卫生、计育、食品安全检查。在城区集贸市场中设立菜农自产自销区,方便群众,同时配合县城管部门强化周边城区市容管理,提高市场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对走街串巷沿途交易和以马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零散摊担、板车(三轮车)、临街违规屠桌,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及各乡镇(区)配合进行综合整治。
第四章市场税费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进入市场的经营业主和市场产权所有者,应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产权属于国有的农工贸市场临主要街道的店铺视为门面,市场内经营场所原则上视为摊位。产权属于县市场服务中心的门面或摊位的市场设施租赁服务费或交易手续费按县发改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向经营业主收取。集贸市场内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由县工商局自行收取。集贸市场内地方各税由县地税局委托县市场服务中心统一代收。
第十七条县市场服务中心每年应从自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市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第五章市场环境管理
第十八条农工贸市场实行开放式经营、封闭式管理,严格入市场检查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对同一问题或事项坚持谁先受理,谁先检查的原则,并将受理情况主动抄送相关单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为农工贸市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